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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:驼队

    在城楼上的所有人,都见识了凌牧云的英姿,更是以一人之力退敌。

    对于凌牧云腿麻这个事,所有人都认为他习惯了欺负张三,甚至张三还在暗暗腹诽:“修行到这境界,还会腿麻?”

    他不知道的是,凌牧云的真炁乱窜,已经到了崩坏的临界点。

    将军一怒,气贯山河。

    四中郎将不过一介武夫,没有修为,但凭借武技与蛮力,便与自己打得不分伯仲。

    按屠浩杰所说,西北王司马韦或许深不可测。

    不用想,那种压死四匹骁马的体重,必然不是武夫。

    “坐井观天了!”凌牧云一面调息,一面唏嘘着。

    这半年里,自己沉浸在“公子”的角色里,不可自拔。

    甚至,有大妗姐带着姑娘上门说媒时,自己还会想着在定北城终老。

    在这种安逸里,忘却了所有的初衷和好奇。

    父母消失的原因是什么?

    “十逆”的背后隐藏着什么?

    瘸九临别时叮嘱一定要游历,才看得清乱世,又怎么游历?

    只知道“竹林七贤”,瘸九到底是谁?

    瘸九提到异族,那他是不是知道父母离开的真相?

    还有那虞美人,是爱慕,是爱而不得,还是爱,没有定论。

    自己引以为傲的雷法,近乎停滞不前,而今天所见,才知山外有山,人外有人。

    “不是定北城太小,是我还在井里。”凌牧云总结道。

    半月后,定北城接到新任督军即将赴任的消息,让凌牧云放下了最后的一丝挂念。

    隔日。

    “公子旗”被卷起,放在凌氏大门前。

    门上“人走也”三个大字,告诉所有人,公子走了。

    “还没来得及送行。”

    “字是丑了点,可公子还是公子。”

    “走的南门!”老妪说得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凌牧云确实走的南门。

    和安保打了招呼,大摇大摆地出了城门,向西而行。

    舍其蓝说,曾与异族交战。

    异族与父母的消失有关。

    瘸九说,游历,见见世面,却没说去哪。

    雷法篇越发难懂,修行遇到瓶颈,总结一句话是:字都认识,合起来就不知所云了。

    何况,屠山有曲,异域风情。

    没有理由不来个一路向西。

    只是,大漠孤烟直,想象即可,实在没有必要亲自体会。

    白天炙热,夜间寒冷,除了胡瓜比中土的甜一些外,就只剩下硕大的太阳了。

    凌牧云在大漠里走了近半月,已过了西山域的范围。

    一路上,风餐露宿的,连个鸟都没见过,更不用说欣赏什么壮志美景了。

    “听曲,是有代价的!”就在他自言自语之际,一声鹰唳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    海东青!

    盛产于东北,极为罕见,在茫茫沙海中出现,意味着,在不远处,有人的踪迹。

    且此人的身份应是不低。

    根据海东青的盘旋范围,凌牧云锁定了大概方向,极速靠拢。

    不一时,一列驼队出现在前方。

    约百十头骆驼,驮着重物,在沙漠中缓缓移动,应是行商。

    如果能一路同行,也少了旅途的寂寞,最不济,换些盐巴也可以。

    戈壁中从不缺野兔、狐狸等动物,混个肚圆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尤其是多次摸索,掌握了雷法的精细使用后,被电晕的野味脱离了初始焦煳,反而有不同的口感风味,这让凌牧云有些喜出望外。

    只不过,天天吃这些东西,到底是有些腻了,此刻,他的内心对于米粟的清香有着执着的向往。

    一般来讲,在沙海中的驼队,多会雇用护卫队,以防范匪盗、猛兽之类的危险。

    毕竟,驼队本身就是一块诱人的肥肉。

    就在凌牧云想着如何打招呼而不引起误会时,从队尾中走出一人,长袍、马裤,皮带束腰,俊朗中有一丝彪悍,年龄不大却一脸沧桑。

    “朋友,止步!”海东青落在青年胳膊上,又再次振翅飞走。

    “嗯?朋友怎么称呼?”凌牧云停下来问道。

    “拓跋珪,你呢?”

    “千人都校尉,凌牧云!”

    凌牧云本没把这个便宜校尉当回事,即使收拾东西时,授印也是随意扔在包裹里。

    没承想,这么快便有了用处。

    在茫茫沙海,怎么介绍都不如一个官家身份更让人容易接受。

    “校尉大人,是有事吩咐?”

    拓跋珪对于凌牧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:哪个千人都校尉不是高头大马、前呼后拥?但眼前这个别说士兵,便是一个仆从都没有,确实过于寒酸了。

    可根据海东青传回的信息,凌牧云确实是一个人,这又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总不会一个人劫掠一个商队吧?

    “于屠山受差,不知是否顺路?”凌牧云看出对方的疑虑,扯了一个谎。

    授印不可作假,至于做什么,还不是自己说了算?

    正说话间,驼队护卫簇拥着一个老者来到近前。

    “刘老爷,是独自一个人,周围也无异常。”拓跋珪率先开口。

    老者点了点头,率先开口:“看公子装饰,异于常人,敢问所为何事?意欲何往?”

    老者脸上有些疲态,却中气十足,声音洪亮。

    “千人都校尉凌牧云,受西北王之命,前往屠山受差。因与仆从走散,所以才一人独行。”凌牧云谎话越说越流利:“不知是否顺路,沿途也好相互照应。”

    “哦,原是校尉大人。”老者拱了拱手,权作礼节:“商队吃穿用度,都严格计算,且路途不顺,多野兽、盗匪,怕耽搁了大人的好事,担待不起。”

    如果是旁人,或许还要狡辩几句,说上几句客套话。

    凌氏是定北城的大族,曾养过三支商队,往来川蜀与西域各部。

    凌牧云虽不曾跟随跑商,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?

    不用老者进一步提醒,凌牧云从地上捡起一块稍大的石子,掂在手里:“献丑了!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石子抛向半空。

    “唰”的一声,墨刃已双手持握。

    “做什么?”护卫急忙抽出朴刀,明光闪闪的指向凌牧云。

    石子快速下落。

    未理会护卫的惊慌和谨慎防御,墨刃一息之间在石子上斩了数刀。

    还未等众人从眼花缭乱中缓过神来,凌牧云灵犀一指,石子已被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,墨刃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回到背上。

    “刘老爷,现在呢?”

    凌牧云跟耍杂耍似的,露了一手,直叫人拍案叫绝,尤其是石子被切割的棱角分明,更是让在场的所有人叹为观止。

    “驼铃商队过波斯,途径屠山!校尉大人,如不嫌弃,可与我等一同上路!”老者抱拳,显然是认可了凌牧云的身手。

    “刘老爷客气,叫我凌牧云即可!那接下来时日,就叨扰了!”

    老者话不多,点了点头,扔下一句“烦请凌公子与小哥同行!”便转身回到队伍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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