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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7章大结局(25)

    李竹道还没有从自己的身世所带来的震撼中清醒过来,段明打来电话,又告诉他一个更为震惊的消息:「小尹的dna在数据库里有了匹配结果……但并不是和不明身份的无名尸体匹配成功,而是……我们应该找到了她的亲生父亲……」

    「1988年堰城的‘锰矿大劫案",有一名嫌犯一直在逃,这名嫌犯和小尹……是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。小尹现在的父亲,好像是继父吧?」

    顿了顿,段明又补充道:「之前都在忙案子,你让小王送去备案的几根头发,我们只从头发里提取了小尹的dna,没有在数据库进行匹配。直到最近,在养猪场发现了……小尹的戒指,永城警方将在养猪场采集到的dna都输入数据库后,我们在数据库里一匹配,就得出了这么一个结果。」

    警方的dna数据库里,存放的dna数据除了是失踪人口、无名尸体,还有一类人,就是在逃嫌疑犯。

    李竹道曾让小王将尹娜的几根头发送去做失踪人口的dna备案,没想到却整出了这么一个结果。

    李竹道的丈母娘在尹娜失踪后不久就过世了,原本沿着丈母娘这条线或许能找出劫案的在逃犯,但现实却已经行不通了。尹娜的亲生父亲,无论是丈母娘还是尹娜,都没有向李竹道提过,他也从来没问过。他只知道,丈母娘早年间带着几岁的尹娜嫁给了现在的老丈人。

    李竹道在电话里面愣了半晌,才缓过神来:「我老丈人是娜娜的继父。娜娜的亲生父亲……是一名逃犯?」

    「dna不会骗人啊……」段明道。

    「你把堰城‘锰矿大劫案"的案卷发我。」

    「你要这个干啥?」

    「‘白土文案"里的x,史际说的骑摩托车的男人,秦荣荣声称的那个和赵长康早就认识,并且存在着极大矛盾的神秘男子,现在基本能确定他们就是同一人,这个人突然找上赵长康,看起来更像是寻仇……赵长康在养猪场杀了这么多人,被害者家属找上门来复仇,这很正常。」

    「被害人家属既然都已经找到养猪场了,那他为啥不报警?一定要以血还血,亲手杀了赵长康这个‘刽子手"才会满意?」

    「除了这个原因,还有没有另一种可能……这个被害人的家属不愿意,或者不敢招惹警察?也就是说,这名家属有没有可能是一名逃犯?」

    段明终于恍然大悟:「你是说,‘锰矿大劫案"的逃犯,为了给自己的亲人复仇,所以找到了养猪场?而且……这名逃犯被害的亲人,就是小尹?」

    一提小尹,李竹道便感到心口隐隐作痛,却也只能强作镇定,表示认同:

    「除了军人或警察这两类人群,其他就只有这种恶性劫案的逃犯才有本事追踪到养猪场,他和赵长康属于同一类人,辨别同类的嗅觉,或者说追踪罪犯的本事绝不逊于我们警方,不然他也没这个本事能逃脱警方

    ..这么多年的追捕。」

    「这样的人在‘狩猎"和‘被狩猎"的过程中,能干掉赵长康,也就并不奇怪。一个普通人绝对没有这样的本事。」

    接着,李竹道又话锋一转:

    「如果我没记错,‘拐卖村案"的卷宗显示,‘锰矿大劫案"的逃犯曾路过拐卖村,并且挟持过赵传宗一家,包括赵长安和赵长康两兄弟。」

    「这两兄弟当时已经五六岁,到了能记事的年纪,而且小小年纪就遭遇绑架挟持,这一幕会不会成为赵长康的噩梦暂且不论,但他肯定会对绑匪记忆深刻。所以,他在和秦荣荣的沟通中,才会表达出他认识这个神秘男子的意思。」

    段明却很

    快就提出不同看法:「如果我也没记错,‘拐卖村"被查处时,赵传宗的父母交代,这名逃犯在闯进他们家时,自始至终都戴着头套,赵长康就算对这名逃犯记忆犹新,又怎么能确认这个突然找到养猪场的男人,就是当年挟持他的逃犯?」..

    李竹道也很快就给出猜测:「这名逃犯肯定还有除了脸部相貌以外的特征,并且这个特征一般人不会有,而且得易于让人看见……」

    段明立即展开联想:「那就应该是暴露在体外的手、脚或脖子上的特征……瘸子?这个特征比较普遍,而且一个瘸子没法翻山越岭,能成功逃脱警方搜捕的可能性不大,更不可能在林子里和赵长康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,还把赵长康给干掉。所以,应该不会是瘸子……」

    「手或脖子上有胎记,还是有六根手指头?当年和这帮劫匪打过照面的,只有驻守在锰矿的十几名警察和几名矿工,可他们在现场就全部牺牲了,这一点虽然在劫案卷宗里没有相关记录,但在‘拐卖村"一案中,面对警方在这方面的盘问,赵传宗的父母却声称这人戴了个头套,只露出一双眼睛,没有什么易于辨认的其他特征……」

    李竹道却从另一方面给出猜测:「也许只是某一个动作……试想一下,赵传宗一家被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逃犯都给绑起来扔在角落里,当时年仅五六岁的赵长康肯定既害怕又紧张,还不敢大声哭出来,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。」

    「因为害怕这名逃犯随时施害,所以充满恐惧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,这名逃犯的一颦一笑、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。赵长康很可能因此记下了这名逃犯特有的某一个动作。」

    至于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动作,恐怕只有赵长康本人才知道了。

    段明很快就将「锰矿大劫案」的卷宗发送给李竹道。

    1988年4月1日,刚过晚上7点,一辆越野车停在堰城牛头山锰矿的办公楼前,5名蒙面匪徒迅速从车里跳下来。他们配合默契,分工明确,分成两组分别扑向保安室和值班室。

    这5条疯狗端起猎枪不断射击,仅仅十几秒钟,猝不及防的11名驻守警察身中数枪,纷纷倒地。5名匪徒胜券在握,迅速朝着楼上的财务室移动。财务室里放着整个矿区所有工人半年的工资。

    一名中枪的警察咬紧牙关,驻守在财务室一层所在的楼道上,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开枪阻止。零散的枪声虽然不能扭转败局,却也让这群匪徒无法靠近一步。

    财务室近在迟尺,到嘴的肉,怎么可能让它飞走?

    抢劫所费的时间很快就要达到原定所用时间,匪徒们知道,警方的援助即将到达现场。失去耐心的匪徒们,立即拿出炸药包,点燃后就向楼道上抛去。

    「一群开门狗,一个月拿着几十块的工资,拼什么命啊。」一名匪徒骂咧了一句。

    一声剧烈的爆破声响,整栋楼产生猛烈晃动,唯一一名仍在坚守岗位的警察被炸得粉身碎骨。

    匪徒们再次上楼,打开财务室的门,将里面的现金席卷干净,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临去之前,他们还在现场洒满汽油,放了一把火。

    警方赶来后,举目所见,瓦砾遍地,这里的一切都被烧至炭黑。空气里弥漫的浓烟,夹杂着尸体被灼烧的焦臭味和残存火焰发出的轻微爆响。警员们打着手电,尽力辨认着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炭色尸体。

    法医忙着为尸体编号。死者共19人,11名驻守警察全部牺牲,另有7名是在办公楼里办公、休息的工作人员和矿工,还有一名死者,是年仅5岁、被警察父亲带来上班的孩子。..

    警方焦头烂额,满腔愤怒,但围观的矿工们比他们更愤怒:「你们披着一身绿皮,都是吃干饭

    的吗?十几把枪连我们的工资都守不住,在院子里栓几条狗都比你们强。」

    警方憋了一肚子气,连夜在废墟下取证,可接下来的发现却让他们更为憋屈:案发现场所有关键线索,全被这帮匪徒抹除殆尽。没有指纹、没有脚印、没有毛发,连弹壳都被捡走一大半,甚至在不远处发现的越野车,车身内外,也全部被人用酒精擦拭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群突然冒出来的疯狗不但疯,还专业,连骨头渣子都被他们舔干净了。当作案的越野车也被查明,是这伙匪徒临时抢来的时,负责此案的胡志生咬紧后槽牙,强忍住怒火骂道。

    杀人、爆炸、抢劫、清扫现场、放火、逃离,这伙人在极短的时间内,一气呵成,连续完成如此高难度的动作,简直闻所未闻,这让胡志生感到压力山大。

    警方对现场搜集到的13枚猎枪弹壳进行对比研究,很快确定了劫匪所用的枪支。在刑侦技术并不发达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以枪找人,一直是大案侦破的关键思路。

    当胡志生满怀期待地拿起弹痕分析报告时,却瞬间感到从头到脚都被浇了个冰凉。劫匪所用的枪支是五连发猎枪,这在《枪支管理法》还没有正式实施前,这种型号的猎枪和子弹完全可以合法购买,光是堰城一座城市记录在册的就有数万把,不为人知的黑枪、改装枪则完全无法统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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