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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准备进山

    指挥着大家干活,他提供了物资当然不会自己再干了,再说食堂有专门的厨师呢,全部烙二和面的葱油饼。

    厨房干的热火朝天的,人民对于食物的热情,绝对的超出了你的想象,喝了那么多天的麦麸汤,现在看到了肉菜和粮食,眼睛都是绿的。

    公社也是拿出了土豆,干蘑菇,干野菜,给几个食堂分了下去,可不能一顿吃完,谁要敢这么干,估计会被群殴的!

    那三个饭堂肯定不舍的,这个饭堂基本都是公社大院的,还有他们的家属,并不是他们特殊,而是要给客人面子,不光是有最可爱的人,还有京北轧钢厂来的客人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,食物是人家轧钢厂的干部莫斌提供的,大家都知道是一把手杜曙光的老战友,老搭档,要没有这层关系,怎么可能轮得到他们青山公社,东北别的不多,就是大山多的是。

    幸亏莫斌提供了兔子,让大家都炖肉炖菜,要不然光是做葱油饼的那個味道,就能制造出无数的事端出来。

    很多人闻着味道咽口水,别提打猎能打到多少了,光是葱油饼子管饱这个条件,他们就争着抢着想去了,更别说公社还有奖励了!

    葱油饼做的挺大挺厚的,放到圆盘子里面都漏出边,莫斌看看院子里可怜巴巴流口水的孩子,终究是心里过意不去。

    院子所有人加起来,也不过七八十口人,“嫂子,拿二十张饼出来,用刀切成四半,每人一块,所有人都有。”莫斌对着傅月娥说到。

    “兄弟敞亮!”傅月娥直接竖起大拇指。

    院子里人看着莫斌的眼神,充满了感激之情,那些基本上都是他们的家人孩子,四分之一块葱油饼虽然不多,也足够解馋了,小点的孩子都能吃饱了。

    屋里摆了三桌子,整个进山的二十八人,再加上公社的三巨头,除了莫斌之外,全部对着碗里的菜呼喽呼喽的猛造。

    这个时期喝酒,那必须得吃饱了之后再喝,要不谁家也没那么多酒造,荤菜的诱惑力比酒要大,而且这样喝酒对身体挺好的。

    莫斌看大家都吃的那么香,自己也吃了起来,你别说,这大锅菜的味道还是挺不错的。

    这点酒真喝起来,根本留不下进山的,公社也咬牙大方了一次,提供了十斤的散酒,好歹也给莫斌他们剩下十斤酒带进山,这东西用处可大了。

    热热闹闹的酒宴结束,没有一个人会喝醉,大家也都高高兴兴的,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。

    莫斌做主,借了两辆摩托三轮给战友,张二虎一辆,程超峰一辆,他俩每人负责两个战友,现在送回家,明天一早接回来,和家里也交代一下,没必要都在这里闻臭脚,又不在乎这点油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,他在自己那辆车厢里面,放了八袋棒子面,每一袋都是五十斤,牺牲的两个战友也不能不管,虽然听说有一家很极品,他也不怕麻烦上身,必要时候是需要敲打一番的,就算战友活着估计也同意他的观点。

    他自己当然不会留下,和这些人一起睡通铺,那个臭脚丫子味道受不了,他要去傅月娥家里的老院住一晚,也算圆了之前的谎话。

    杜曙光两口子跟着,傅月娥给他收拾床铺,这里也是有炕的,这也算是东北山区标配了,老杜陪他抽烟聊天。

    “晚上我过来陪你,还有酒和花生米,咱家接着喝,多听你聊聊大形势,这穷乡僻壤的,看个报纸都费劲。”杜曙光郁闷的说到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回去搂媳妇吧,休息好了一大早进山,我也没啥陪你聊的,老杜,管好自己的一摊子就行,知道太多了不好!”莫斌警告他一下,一个破公社主任还胸怀天下不成?

    “不是,我想……”杜曙光不明所以,很是纳闷。

    “伱别想了!我最后说一次,管好你的一亩三分地就行,照顾好你的家人和你在乎的人!”莫斌冷冷的对他说到,想死得快一点吗?

    别说他了,莫斌这个后世的穿越者都不敢参与进去,别说他们这种小蚂蚁了,多少创始人、元老级别的都看不透,参与进去可没啥好处,派系倾轧之下,大人物跌落凡尘,小人物可就灰飞烟灭了!

    我们五千年的历史,从不缺乏优秀的人才,历朝历代都会出现一大批,胜者为王,败者为寇,所有的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,过程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《淮阴侯列传》:“果若人言,‘狡兔死,走狗烹;高鸟尽,良弓藏;敌国破,谋臣亡。’天下已定,我固当烹!”

    其实这话最早出自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,两个不同选择的人,也得到了两个不同的结局,从龙之功虽然重要,但是也要扛得住才行啊!多读一读朱重八传就好了,偶像的的力量是很强的。

    杜曙光不明所以,反倒是傅月娥挺聪明的,一把拉着丈夫往外走,“赶紧回家吧,让斌子也好好休息一下,进山你以为开玩笑的!”

    莫斌看着走远的老搭档,叹了一口气,他一定都不怪杜曙光,换成自己也一样,谁没有好奇心呢,只是他不能给任何人说,说了也估计没人相信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莫斌集合了队伍,简单的进行了分组,采取最简单最熟悉的三三制,除了堂弟和表弟之外,全部都是战场下来的汉子,这一套无比的熟悉。

    莫斌直接让尖刀班打散,每个小组起码有一个现役侦察兵,要的就是那份警惕性和战场的直觉,毕竟他们刚从一线撤回来,其他人都回来五六年了。

    八套白头翁装备,分给了六个老部下和两个猎人弟弟,妹夫就算了,没啥打猎的经验,自己身上穿的一套也是莫斌给的,保暖肯定没啥问题,又不是没有武器。

    一切就绪,莫斌作为指挥官,并没有在后面享福,而是带头在前面侦察,其实打多打少的他并不太在意,只是不能出事。

    绝大多数人一提到打猎,首先就会想到东北,这基本算咱们大家的共识了,也充分的说明了,这个地方的资源丰富,“棒打狍子瓢舀鱼”讲的也是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现在人手多,莫斌在前方开路,用的是他自己的改造过的气狗,从包里掏出来组装的,这玩意连发好,威力不大,关键是声音很小。

    他其实也不怎么怕暴露,当然也不会主动的让别人研究,大家可能不了解,气枪的历史很悠久,18世纪末,奥、法等国戎行配备过,能进行20次射击的,带压缩空气瓶的气枪。

    而且欧洲人也是靠着这玩意,征服了北美大陆的原住民,可想而知发展了多少代了,只不过因为射程近,威力小,逐渐被淘汰成了比赛用枪了。

    进山前面的路上,莫斌就用气狗开挂,再加上七八张弓箭辅助,小动物可是打了不少,大家都要吃肉的,一个排的大男人,每天可以消耗很多的肉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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