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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七章:棉花糖

    不愧是在这个年代掌握先机的女人,华问雁眼光毒辣,一下子就发现了未来的商业区,好厉害。

    这让林秋更加知道自己和商业大佬的差距了,不过他会努力的,在未来他和这些商业大佬们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小。

    林秋站起身来和华问雁致谢:“多谢华老板了,给我指点迷津。”

    华问雁哈哈大笑:“不过是给你一个建议而已,搞得这么官方做什么?坐下吃饭。”

    林秋低头腼腆一笑,华问雁的意思是她把林秋当成了孩子来对待,只是给自己的后辈提供一个建议,并不是把它当成一个商业上的伙伴。

    华问雁这样想没有任何的问题,如果是他三四十岁,事业有成,遇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说要创立公司,他也只会觉得这个孩子只是在玩耍打闹,完全不会把他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“那就多谢华阿姨了。”林秋干脆也接下了这个身份,毕竟如果作为朋友来相处,肯定会比伙伴来相处更加自由。

    狗孩儿坐在旁边一头雾水,他不知道林秋为什么一下子变了语气,好像比最开始散漫洒脱了不少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不喜欢刚刚严肃的氛围,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。

    华问雁不愧是一国总裁,平时要处理的事物非常繁忙,他们一家在这里吃了半个多小时饭都没有,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看到他们离开之后,狗孩儿他们干脆都坐到了这一桌上,开始吃饭,毕竟是华问雁掏的钱点的还是饭店里最贵最好吃的饭,他们平时还吃不上呢。

    林秋夹了两筷子肉,问道:“华问雁经常会来你们这里吃饭吗?”他本来以为那次拒绝她的邀请之后,华问雁就不和他们联系了。

    狗孩儿想了想说:“她平时很忙的,就一两个月过来吃一顿。”

    不过按照华问雁公司每天要忙那么多事,一个月来这里吃一顿饭已经算是很频繁了。

    林秋没有想到,华问雁居然如此知恩图报,不过狗孩儿的人品性格都好,也难怪华问雁喜欢,而且华问雁的儿子也挺喜欢狗孩儿的。

    “她的儿子也会来吗?”林秋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说栋栋吗?我和他是好朋友,我们两个还经常写信呢。”狗孩儿高兴地说,自打他那次救了栋栋之后,栋栋就经常去看他,他在病房里面住着的那几天,栋栋可以说每天都去。

    “写信?”林秋还从来不知道狗孩儿认字呢。

    狗孩儿听到这句话,红了脸,挠了挠头:“我的确不认识字,不过我会画画,我经常画一些小人偶,栋栋收到了信,很高兴,会在信里写很多东西,猴子哥识字,我有时候会让他帮我念。”

    林秋点点头,在这三个孩子当中,狗孩儿和饺子对于学习是比较向往的,可惜他们几个的年纪都大了,现在去读书有些不现实。

    但是认字还是可以做到的,多学习一些字,以后做生意也不容易出问题。等到未来扫盲之后,不认识字会很难生活。

    “你们想不想识字呢?”林秋看向三个孩子,虽然他有让他们学习的想法,可是最主要的还是要看这三个孩子自己是怎么想的。

    麻风吃了个花生米摆摆手:“我就不遭那罪了,打小看见那些字我就心烦。”

    饺子有点焦虑,有点担心:“我原来在学校那边听过两节课,感觉他们学的东西都好难,我怕是学了也学不会。”

    狗孩儿倒是很有兴趣:“我倒是想多认识几个字,这样给栋栋回信的时候,我就可以跟他说我们现在可以用文字交流啦。”他过去挽住了林秋的胳膊,在他心中,林秋哥只要说出来的话就一定会实现。

    林秋看得出来麻风对于学习这件事情不上心,饺子可能有点儿想学习的想法,只不过被学校的氛围给打散了。

    “饺子,你可以先认识几个字,以后总不能一直都在饭店当服务员吧?”林秋拍拍狗孩儿的手,说:“我看出来了,你是个正儿八经想学的,我下次给你带几本书过来,你每天晚上多练练字,认识认识拼音。”

    狗孩儿高兴极了,晃着林秋的胳膊:“那就多谢秋哥了,等我认字了,我给猴子哥也写信。”

    饺子看狗孩儿高兴的样子有点不太理解:“读书认字有那么重要吗?我和麻风一字都不知道,不是照样活得挺好。”

    林秋想了想:说道:“你们现在是可以过得很好,但是未来的主流是学习,学习改变命运,科技铸成强国。不学习早晚是会落伍的,不光是读书,认字方面,即使你们的社会生活也是需要学习的。”

    林秋苦口婆心,这些话就和当年他劝猴子说的一样,但是他当年没有让猴子走上学习的老路,这些话在现在同样也打动不了麻风和饺子。

    最终看见两个人支支吾吾的表情,林秋有一种历史重演的绝望,猴子因为母亲会发生一些改变,这是他的契机。那对于这两个孩子呢?

    林秋想不通,反正他是劝了,这两个孩子听不听劝那就是他们的事。

    “狗孩儿,我带你去买几个课本吧。”林秋想了想:“你们两个也一起来吧,咱们四个也好久没有逛街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耶!”他们三个人都欢呼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这次去的地方正好就是三里屯,现在这个时候三里屯还属于一半居民楼一半小吃街的状态。六层的小洋楼比较密集地散落在大路的街边,这时的三里屯旁边还有一所小学。

    小学周边全部都是书摊和小卖铺。

    狗孩儿在这三个孩子当中年龄最小,好奇心最重。现在正在地摊上扒拉着一个又一个的小零食。

    “林秋哥,你说棉花糖是什么味儿呀?”他睁着大眼睛圆溜溜地问。

    “我也没吃过,咱们买来尝尝。”林秋大笔一挥买了四串,他的确没有吃过这种棉花糖,那种几克白砂糖就卷出来脑袋大的分子料理,上辈子小时候他父母给他买不起,长大之后他觉得幼稚,也没有去吃过。

    三个孩子举着棉花糖浅浅尝了一口:“哇,好好吃。好松软啊,真的就像棉花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点儿白砂糖居然做出来了这么大一堆棉花糖,那岂不是可以吃好久?”

    “我要是学会了棉花糖的做法来街上卖肯定能大赚一笔。”饺子兴致勃勃地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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